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院团委《关于做好文法学院2023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团委对各班团支部推荐培养发展的入团积极分子提交的入团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结合政治素养、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经由学院团委组织入团答辩、民主评议,报上级党委审定,拟确定以下8名同学为本次发展团员对象:
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沈亚轩(校团委直推,不占名额)
胡阳洋 郎潇远 项夕雅 唐增燕
何嘉熠 余晨曦 马麒丰
现对拟确定的发展团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向团委办公室(厚德楼252)提交书面材料,由学院团委进行复核后作出答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计丹峰;电话:0573-83641653。
文法学院团委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