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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规范试卷批改、整理要求的通知
2018-01-11 16:04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性评估要求,现将试卷批改、整理的要求规定如下,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试卷批改要求

1.试卷评阅一律使用书写红色文字的钢笔或圆珠笔。

2.记分数字的书写要准确、清晰、工整,如有更改,应有更改人签字。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得分用“+”,记扣除分用“-”,同一试卷册的记分方式必须始终一致。

3.评卷要严格执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题的评阅,每道错误小题必须用“×”标注,正确的用“√”;主观题的评阅需按评分点逐个评分,并标注在相应位置,然后得出每小题得分。

4.每大题要有一个总得分,标注在试卷评分栏中该大题所在位置,且须与试卷题号得分栏一致。在题号得分栏需评阅人签字,一袋试卷的评阅人或核分人如是同一人,可在每份试卷上签一个字即可,表明该教师对该试卷负责。

5.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的卷面成绩栏相一致);

6.认真客观地做好试卷分析报告(各课程归属学院可结合课程特点对试卷分析报告自主设计)。

二、期末考核材料整理归档要求

(一)凡用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试卷均须按学校要求的格式装订、整理归档,整理内容如下:

1.试卷册:

学校统一要求格式的试卷装订封面(要认真、逐条填写封面,字体要清晰、工整)和学生答卷(原则上按教学班进行装订,当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较多或试卷太厚,无法装订成一本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开装订但请在试卷封面使用班级上标注);

2.嘉兴学院教学班平时成绩登记表;

3.成绩单;

4.试卷分析报告(按装订成册的试卷卷面成绩进行分析);

5.经命题人、系(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存档的A、B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上述材料的整理归档可灵活处理,可以将2、3、4项材料直接放入装订成册的试卷册中;第5项材料可与上述材料存放在一起也可以另外单独存放但要保证专家调阅时能快速地提供。

(二)采用课程论文、大作业等形式考核的课程

1.经任课老师评阅后的学生提交的材料放入试卷袋并在试卷袋封面写清课程名称、班级、资料份数等;

2.嘉兴学院教学班平时成绩登记表;

3.成绩单;

4.评分标准。

(三)采用机考等形式考核的课程

1.存档的电子试卷;

2.嘉兴学院教学班平时成绩登记表;

3.成绩单;

4.评分标准。

三、试卷保存

所有考核材料(含平时成绩登记表)由课程归属学院存档保管,学生毕业离校5年以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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