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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毕业实习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18-01-04 16:25  

各毕业班: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下学期学生返校报到的时间为3月4日。所有学生均应在3月4日报到,并在3月7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分散实习实习单位联系表》和《分散实习实习单位认定表》、《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学生开学初前2周(35——316日)应回校接受论文指导与论文写作。

毕业实习时间:为3月19日——5月4日。

所有同学均必须在实习结束后返校。返校时间为5月7日。

所有同学无论集中实习还是分散实习均要按照系负责人的要求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中的签到、日志、周志等内容。

本着以生为本的理念,经学院研究,凡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同学填写《文法学院外省籍毕业生生源地实习申请表》,可于开学初前2周不回学校。

1、属于外省籍生源。

2、需要在生源地实习并且在寒假前已在生源地联系好实习单位。以填写好《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单位认定表》为依据。表格可以班级为单位到分院教务办领取。

3、得到论文指导老师、班主任及家长同意。

4、下学期无重修等学习任务。

5、填写申请表,并连同《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单位认定表》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于20181月22日前交分院,方可得到批准。

对于未办理该申请手续、下学期开学初不回校学习的行为,分院将以旷课处理。如下学期开学初前2周返校学习,不论生源地省内省外,不论在哪实习,不用填写此申请。

文法学院

201813


附件【文法学院外省籍毕业生生源地实习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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