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和《文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文法学院审核,拟同意翟倩玟等36位同学转专业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月3日-1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3640043(手机:13511335383)。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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