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定,请在汇总好的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总表(见附件)中的周学时、起止周、教师、是否合班等备注栏填好相应的信息于12月10日前反馈回教务办。
请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要求教授每学年给本科生授课达到48课时(不含讲座、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请各系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落实。
2.根据深入推进小班化教学的要求,各系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减小教学班人数。
3.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教务系统中不再接受任课教师因个人原因的各类排课要求。
4.课程考核形式须与定稿的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一致。如确因课程教改等需要,下学期开设的课程须调整考试形式的(相同课程之前学期已提交的除外),请相关任课教师严格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的程序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经审核后,于2019年12月27日前提交至教务办。
5.学校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在教务处网页和分院网页公开课程考核办法。请各系,于2019年12月27日前交至教务办。
为确保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任课老师对照公共选修课一览表(见附件)及时填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见附件),于12月5日前交电子文档至教务办:
教务办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