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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2020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9-11-20 15:20  

根据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届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环节

1.今年毕业论文采用平台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jjx.zjxu.edu.cn/sjjx/)。

2.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环节时间总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负责部门(人)

1

初始化阶段

2019.10.30

时间、师生帐号等参数设置(教务处、学院教务办)

2

初拟选题

2019.11.08

各系完成出题、审题

3

学生选题

2019.11.22

学生查阅资料并选题

4

开题阶段

2020.01.10

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论文指导

5

初稿阶段

2020.03.06

论文初稿、教师指导

6

论文修改

2020.05.08

论文形成终稿、论文格式检测、

相似度检测、导师指导

7

评阅阶段

2020.05.17

论文评阅

8

答辩阶段

2020.5.24之前

各系完成第一次大组答辩

2020.5.31之前

各系完成第二次答辩、论文评优

9

总结阶段

2020.06.27

论文总结、资料归档

2)各可按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实际情况调整毕业教学环节安排,调整表于2019年11月18日前报教务备案。

3.具体要求

1)各应按照《嘉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及《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第一次从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初级的职称指导人员只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第二指导人参与指导。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导向,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深度和难度适当;选题与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业生产及技术发展需求结合,面向生产实际和科研实践进行。鼓励学生“真题真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应与毕业实习内容相一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与社会实践或与公司、企业、部门的实际问题相结合。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3年内不重复。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集中安排开题答辩环节。

4)各学院可参照浙江省重点建设教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制订本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专业内统一。

5)学校将在学院答辩评审前邀请省内高校同行专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校外评阅,评阅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直接取消第一次答辩的资格,同时评阅结果作为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4.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1)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术成果,成果达到《嘉兴学院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试行)》(教务处〔2019〕14号)文件规定的,可以申请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2)学生于2019年11月11日前填写《嘉兴学院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与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交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11月15日前交学院教务办。

3)学院于2019年11月22日前报将学院将认定可转换的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并发文,学生于2020年53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

5)转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为成果名称;转换毕业设计(论文)的至少完成开题报告、论文正文两个文档,文献综述、外文翻译为可选项文档。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为:成果形成前期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和主题讨论等,形成文档不少于1500字;论文正文主要内容为:成果创作、形成过程、成果特色、创作描述、创作的感悟等,形成文档不少于2000字。

5.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学校拟不要求纸质存档,请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务秘书等人员登录毕业设计(论文)后,通过账号管理菜单,上传电子签名。

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下学期学生返校报到的时间为223日。所有学生均应在223日报到,并在227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分散实习实习单位联系表》和《分散实习实习单位认定表》、《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学生开学初前2周(224——3月6日)应回校接受论文指导与论文写作。

毕业实习时间:为3月9——417日。

所有同学均必须在实习结束后返校。返校时间为420日。

所有同学均要按照系负责人的要求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中的签到、日志、周志等内容。

本着以生为本的理念,经学院研究,凡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同学填写《文法学院外省籍毕业生生源地实习申请表》,可于开学初前2不回学校。

1、属于外省籍生源。

2、需要在生源地实习并且在寒假前已在生源地联系好实习单位。以填写好《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单位认定表》为依据。表格可以班级为单位到分院教务办领取。

3、得到论文指导老师、班主任及家长同意。

4、下学期无重修等学习任务。

5、填写申请表,并连同《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单位认定表》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于20201月3日前交分院,方可得到批准。

对于未办理该申请手续、下学期开学初不回校学习的行为,分院将以旷课处理。如下学期开学初前2周返校学习,不论生源地省内省外,不论在哪实习,不用填写此申请。

 

3.推进实习环节过程管理,按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强实习指导与实习检查工作;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实习报告与学生实习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部分比率不低于30%。

4.存档材料为:实习单位认定表、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报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实习鉴定表。

三、几点要求

1.各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本学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开展一次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2.各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教学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制定毕业论文的过程规范、格式规范和质量标准,同时加强实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其它相关事项

1.教务处将进行毕业论文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毕业论文评优工作。

2.教务处将进行实习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统计汇总实习资料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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