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嘉兴学院申报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嘉兴学院文法学院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拟推荐项目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0日。
联系地点:文法学院教务办(厚德楼243室)
联系电话:85624351。
文法学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