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环节
1.毕业论文平台网址为:Http://sjjx.zjxu.edu.cn/sjjx/index.aspx
2.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时间总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
事 项 |
截止时间 |
负责部门(人) |
1 |
系统 初始化 |
2024.10.23 |
师生账号、节点时间及各种参数设置(教务处、教务办) |
2 |
确定选题 |
2024.12.01 |
各系完成出题、审题、选题及系统录入 |
3 |
过程材料阶段 |
2025.01.06 |
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 |
4 |
初稿阶段 |
2025.04.11 |
论文初稿、论文指导 |
5 |
论文修改 |
2025.05.11 |
论文修改并形成终稿、论文检测(查重、AIGC、格式)、导师指导 |
6 |
评阅阶段 |
2025.05.18 |
论文评阅 |
7 |
外送评审 |
2025.05.30 |
外送比例约4%,每个专业至少一篇 |
8 |
答辩阶段 |
2025.05.26 |
各系完成第一次答辩 |
2025.06.02 |
各系完成第二次答辩、论文评优 |
9 |
总结阶段 |
2025.06.13 |
论文总结、资料归档 |
10 |
论文上报 |
教育部通知 |
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学院督导、教务秘书 |
3.具体要求
(1)各系应按照《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进行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学校要求各专业按比例聘请行业专家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行业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学术水平。工科医科类专业联合指导选题不低于30%,其他类专业不低于15%。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导向,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主体内容属于专业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和专业性;选题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综合性,保证学生得到综合训练;选题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选题与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或与科研项目相结合,以应用研究为主,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真题真做”。
选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工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工程应用,设计类选题不低于80%,与工程或工艺过程设计方面结合的选题不低于60%;经管类专业结合经济建设实际的选题占比不低于60%。
选题和研究方向采用中文。选题3年内不得重复且长度不得超过30个汉字;研究方向最多两个,每个方向最多8个汉字,以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17个汉字。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集中安排开题答辩环节。
(4)各学院按《嘉兴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2)撰写。
(5)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10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过程,要求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不少于6次指导日志。
(6)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学校将加大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力度,抽检结果作为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和实践教学经费测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4.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1)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术成果,成果达到《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第九章规定的,可以申请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2)学生于2024年11月25日前填写“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与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交由本专业2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意见后,交专业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12月3日前交文法学院教务办胡爱凤(厚德楼243,85624351)处。
(3)经学院审核、公示3工作日后,文法学院教务办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并发文,学生于2025年5月0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
(5)转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为成果名称后添加“(替代)”;转换毕业设计(论文)的至少完成开题报告、论文正文两个文档。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为:成果形成前期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和主题讨论等,形成文档不少于1500字;论文正文主要内容为:成果创作、形成过程、成果特色、创作描述、创作的感悟等,形成文档不少于4000字。
4.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仍需纸质存档,请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务秘书等人员登录毕业设计(论文)后,通过账号管理菜单,上传电子签名。
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1.毕业实习时间:2月24日——4月4日。
在开始实习第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嘉兴大学学生分散实习单位认定表》、《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交给各自导师(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如果不按时将上述表格交给导师,则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正常毕业。
下学期开学初,除应参加缓补考、重修以及由分院集中安排实习的同学之外,其他同学可不返校。所有同学在实习结束后均必须返校。返校时间为2024年4月7日。对于实习结束后不回校学习的行为,分院将以旷课处理。学生返校后应根据各系的安排进行实习答辩,并接受毕业论文指导与论文写作。
所有同学均要按照系负责人的要求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中的签到、日志、周志等内容。
2.各系应根据教学计划做好学生实习工作,加强对实习教学和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
3.推进实习环节过程管理,按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强实习指导与实习检查工作;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实习报告与学生实习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部分比率不低于30%。
4.2025届毕业实习继续使用“校友邦”平台管理,学院将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平台初始设置。
5.请各系提高已建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的使用率,切实落实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工作;基地使用率、校外教师参与指导情况是学校开展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基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6.由专业、学院统一安排在基地实习的学生,学院存档材料为: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附件4);学生自行联系外出实习的,学院存档材料为:分散实习单位认定表(附件5)、实习报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6)、实习鉴定表。
注:学院将于学生结束实习当月25日,从校友帮提取相应数据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报。
三、几点要求
1.教育部状态数据采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指导教师等信息作为高校审核评估的基础数据,请专业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高度关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2.各系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本学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3.各系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规范、格式规范和质量标准,同时加强实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其它相关事项
1.教务处将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2.教务处将进行实习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统计汇总实习资料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