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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4-10-23 14:18  

各系:

根据《关于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环节

1.毕业论文平台网址为:Http://sjjx.zjxu.edu.cn/sjjx/index.aspx

2.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时间总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事  项

截止时间

负责部门(人)

1

系统

初始化

2024.10.23

师生账号、节点时间及各种参数设置(教务处、教务办)

2

确定选题

2024.12.01

各系完成出题、审题、选题及系统录入

3

过程材料阶段

2025.01.06

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

4

初稿阶段

2025.04.11

论文初稿、论文指导

5

论文修改

2025.05.11

论文修改并形成终稿、论文检测(查重、AIGC、格式)、导师指导

6

评阅阶段

2025.05.18

论文评阅

7

外送评审

2025.05.30

外送比例约4%,每个专业至少一篇

8

答辩阶段

2025.05.26

各系完成第一次答辩

2025.06.02

各系完成第二次答辩、论文评优

9

总结阶段

2025.06.13

论文总结、资料归档

10

论文上报

教育部通知

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学院督导、教务秘书

3.具体要求

(1)各系应按照《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进行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学校要求各专业按比例聘请行业专家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行业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学术水平工科医科类专业联合指导选题不低于30%其他类专业不低于15%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导向,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主体内容属于专业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和专业性;选题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综合性,保证学生得到综合训练;选题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选题与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或与科研项目相结合,以应用研究为主,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真题真做”。

选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工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工程应用,设计类选题不低于80%,与工程或工艺过程设计方面结合的选题不低于60%;经管类专业结合经济建设实际的选题占比不低于60%

选题和研究方向采用中文。选题3年内不得重复且长度不得超过30个汉字;研究方向最多两个,每个方向最多8个汉字,以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17个汉字。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集中安排开题答辩环节。

(4)各学院按《嘉兴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2)撰写。

(5)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10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过程,要求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不少于6次指导日志。

(6)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学校将加大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力度,抽检结果作为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和实践教学经费测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4.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1)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术成果,成果达到《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第九章规定的,可以申请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2)学生于2024年11月25日前填写“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与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交由本专业2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意见后,交专业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12月3日前交文法学院教务办胡爱凤(厚德楼243,85624351)处

(3)经学院审核、公示3工作日后,文法学院教务办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并发文,学生于2025年5月0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

(5)转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为成果名称后添加“(替代)”;转换毕业设计(论文)的至少完成开题报告、论文正文两个文档。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为:成果形成前期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和主题讨论等,形成文档不少于1500字;论文正文主要内容为:成果创作、形成过程、成果特色、创作描述、创作的感悟等,形成文档不少于4000字。

4.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仍需纸质存档,请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务秘书等人员登录毕业设计(论文)后,通过账号管理菜单,上传电子签名。

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1.毕业实习时间:2月24日——4月4日。

在开始实习第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嘉兴大学学生分散实习单位认定表》、《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交给各自导师(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如果不按时将上述表格交给导师,则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正常毕业。

下学期开学初,除应参加缓补考、重修以及由分院集中安排实习的同学之外,其他同学可不返校。所有同学在实习结束后均必须返校。返校时间为2024年4月7日。对于实习结束后不回校学习的行为,分院将以旷课处理。学生返校后应根据各系的安排进行实习答辩,并接受毕业论文指导与论文写作。

所有同学均要按照系负责人的要求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中的签到、日志、周志等内容。

2.各系应根据教学计划做好学生实习工作,加强对实习教学和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

3.推进实习环节过程管理,按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强实习指导与实习检查工作;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实习报告学生实习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部分比率不低于30%

4.2025届毕业实习继续使用“校友邦”平台管理,学院将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平台初始设置。

5.请各系提高已建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的使用率,切实落实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工作;基地使用率、校外教师参与指导情况是学校开展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基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6.由专业、学院统一安排在基地实习的学生,学院存档材料为: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附件4);学生自行联系外出实习的,学院存档材料为:分散实习单位认定表(附件5)、实习报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6)、实习鉴定表。

注:学院将于学生结束实习当月25日,从校友帮提取相应数据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报

三、几点要求

1.教育部状态数据采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指导教师等信息作为高校审核评估的基础数据,请专业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高度关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2.各系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本学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3.各系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规范、格式规范和质量标准,同时加强实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其它相关事项

1.教务处将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2.教务处将进行实习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统计汇总实习资料报教务处。


附件【附件1: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29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嘉兴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教务处〔2024〕15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信息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实习鉴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分散实习单位认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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