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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文明岗
                          
嘉兴学院初心工作室学习制度
2021-10-23 20:42  

为进一步提升“巾帼文明岗”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工作高效、奋发有为的巾帼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加强组织实施

“巾帼文明岗”全体岗员应自觉参加文法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文法学院组织的相关学习由学院班子负责安排学习内容,由办公室组织实施;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学习内容并组织实施;巾帼文明岗主题教育活动由“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安排学习内容,由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丰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教育方 针政策、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艺术美学、生活技能及女性专题教育等,提倡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情操修养并举、内外兼修,提升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以个人申请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岗员外出进修学习、挂职锻炼、参加 社会服务与学术交流活动。原则上每位岗员每年度校外学习培训至少一次(疫情防控期间可以线上形式)。

三、采取多种形式

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文法学院组织的集中学习每周一次(每周周四下午);同时,不定期开展巾帼文明岗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的资料由组织实施的部门负责准备或指定,要求岗员根据预先确定的主题进行学习,反馈学习进展,交流学习心得,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四、强化岗前培训

新入职岗员应接受学院青年教师进修学校的岗前培训, 内容包括职前培训、教学技术培训、教学方法培训以及科研与实践能力培训等四个模块,应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学分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严明考勤纪律

“巾帼文明岗”全体岗员应按规定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培训的,应向组织学习培训的负责人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者,按缺勤处理。考勤情况将纳入岗员年度考核范围, 作为年终考核奖惩和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考勤人员应实事求是履行职责,如实 统计、汇总考勤情况,不虚报和漏报考勤情况。全体岗员应积极配合考勤人员工作,不得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

六、及时宣传总结

每次培训、交流等活动结束后,岗员需通过学院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学习动态,并与其他岗员分享交流培训的心得和主要成果。 对每次集中学习讨论活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建立电子档案,将学习、宣传资 料整理归档。对岗员年度学习、交流培训等情况和成果成效进行总结,切实加强 学习型组织建设,形成崇尚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岗员的综合素质、 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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