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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5-03-24 10:39  

有关部门:

2015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嘉兴,关注现实、把握前沿,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课题攻关,努力推出一批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为扎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三城一市”和“两美”嘉兴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具体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分为三个类别,即专项类、指南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其中:专项类、指南类课题面向所有申报对象;自选类是指除上述两类之外的其他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于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专项类和指南类的课题必须符合《选题方向》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应用对策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请申报者在此之前将《2015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送交所在单位,经汇总后再送科技处。经市社科联评审后列为2015年嘉兴市社科研究入围课题。

5.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成果要报,课题成果必须在10月8日之前完成,经评审后再予立项。

凡是高校、党校系统和市级机关部门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他单位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或市社科联重点课题。

6.市级领导的课题和市科技局、市咨询委立项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各市级学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同时申报。

7.请各单位将《2015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于申报截止日之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张高忠,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申报2015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材料.doc已下载
附件【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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